內地超百萬用戶平台海外上市須審查-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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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超百萬用戶平台海外上市須審查

2022-01-05
来源:香港商報網
     近日,國家網信辦、發改委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辦法》將網絡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絡安全審查,並明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方超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此次修改,其核心就是增加了數據安全審查方面的內容,這是因為數據安全本就與網絡安全、國家安全休戚相關,密不可分,客觀上有審查的必要。2021年,中國也相繼出台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和《數據安全法》,一方面對數據安全的保護有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另一方面,也明確了數據安全也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有必要對2020年6月出台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做相應修改。

 赴境外上市須依法依規

 對於內地企業赴境外上市,證監會去年底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 「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涉及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網絡平台運營者應當在向國外證券監管機構提出上市申請之前,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無需審查;二是啟動審查後,經研判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可繼續赴國外上市程序;三是啟動審查後,經研判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允許赴國外上市。「對外開放是中國的基本國策,我們始終支持境內企業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根據審查實際需要,增加中證監作為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同時完善了國家安全風險評估因素等內容。市場人士分析,在 「滴滴」事件之後,中國近半來對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出台了一系列的監管組合拳,尤其是進一步收緊了互聯網平台企業境外上市的條件。(記者 朱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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