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檢控專員 江樂士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曾說:「要了解一個社會的靈魂,最佳途徑莫過於審視這個社會如何對待孩童。」的確,虐兒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弊病,不但對兒童身心造成極大創傷,還會摧毀他們的前程。
最近,一宗又一宗駭人的虐兒個案在全球曝光。令人不齒的是,大部分虐兒個案與託兒所、教會和教育機構有關,社會原本指望它們好好照顧弱勢社群啊!
在歐洲,教宗方濟各在2014年就神職人員性侵兒童的罪行懇求世人原諒,其後更在2021年10月6日為法國天主教教會內自1950年代以來有多達33萬名兒童受到性侵犯表示哀傷、無地自容。另外,愛爾蘭的男孩之家被揭發在1940至70年代肆意虐打和性侵孩童,令孩童終日擔驚受怕。英國在70至80年代也發生過男孩在夏令營被虐打的個案。
相比之下,香港沒有發生這類大型的虐兒個案,是不幸中之大幸。香港的託兒所是專業人士所營運,理應忠實可靠,不屑虐打行為。因此,當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被揭發十餘名員工涉嫌虐打兒童時,全城不禁倒抽一口涼氣。
杜絕虐兒行為
據報道,至少有26名幼童被扯頭髮、打頭和掌摑,有些更被扔砸在地上。事件震驚全城,受害者的年齡介乎三歲或以下,均是孤兒或受託照顧的孩童。難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事件令人髮指。
如果律政司掌握足夠證據,必定會傾盡全力起訴施虐員工。最有可能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控告施虐者使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此外,審訊須在較高級別的法院進行,方可判處高於區域法院最高只可判處3年的刑期,藉此彰顯罪行的嚴重性,給民眾一個交代。
鑑於受害兒童十分年幼,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以及施虐者有違誠信,干犯虐兒罪的人不會獲輕判。訓練有素的看護員經常虐打小朋友,比父母一時生氣體罰子女嚴重得多。給予適當的刑罰不僅可以杜絕虐兒行為,更可起阻嚇作用。
兒童心智尚未成熟,很難憶述被虐經過,所以要把施虐者入罪並非易事,屆時被告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脫罪。然而,如果他們肯認罪,有證人作供或錄影片段作證,證據不足的問題就可迎刃而解。案情嚴重,我們須從多方面審視此案。香港保護兒童會在全港有27家託兒所,為3000多名16歲以下兒童和所屬家庭提供託管服務。雖然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旺角「童樂居」以外的兒童中心也發生過類似的虐兒個案,或在組織內存在一股虐兒歪風,但有必要在這一點上作進一步調查。
此案再次凸顯改革本港過時的保護兒童法規勢在必行。最低限度也要把虐打兒童定義為罪行,另外要強制通報虐兒個案,並且根據現況改革法例,以便檢控那些虐打、性侵和心靈虐待兒童的犯案者。警察、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組織雖然已留意到虐兒個案有上升趨勢,但對「童樂居」的個案仍感到震驚。所有人都會先入為主,以為在看護員的照顧下就不會有虐兒事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對事件感到憤怒和痛心,已勒令徹查事件,但他仍須視改革法規為重點工作。羅致光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副主席,在倡議加強保護兒童一事上任重道遠。雖然虐兒案在過去不時響起警號,但「童樂居」一案仍震驚全城,他和一眾同僚務必要嚴肅處理此事。
(本文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