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暫緩業主追租」計劃,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布,在聆聽各方面意見後提出5項修訂,包括條例在3個月限期屆滿後,不會再額外延長3個月。此外,如在保護期內業主及租戶達成重構租金協議的新安排,暫緩追租條例將不適用。
對於財爺的修訂,工商舖中小業主大聯盟發言人蔡志忠回應認為,對於業主與商戶雙方達成重構租金協議,條例將不適用的建議表示可接受,由於重構協議沒有標準方案,希望有一個清晰指引。
蔡志忠續指,政府提出,若市民以個人名義持有單個商舖收租、且賴以為生,政府將透過「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為其提供最多相等於三個月租金的免息墊支安排,上限10萬元。但他認為,幾項補貼金額對於有龐大供樓支出的商舖業主來說,有關安排金額不足以解決困難。
蔡志忠建議作出一個後補方案,希望政府、業主、租客共同承擔社會責任,政府資助、業主減租、租客交租,此乃幫助中小企業的惠民政策,亦是支援工商舖經營者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