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蘊萱稱,除了員工染疫外,在疫情期間,上市公司也難以接待審計師到訪,因此需要推遲。她又稱,各會計師行目前都很關注3月底公布全年業績的情況,公會將繼續和當局磋商及跟進。
港交所沿用2020年疫情所訂安排
港交所回應時稱,理解部分市場參與者的日常運作在疫情下持續面對困難。旗下聯交所已在2月21日向市場發出通告,表明會繼續按照2020年時與證監會發出的聯合聲明中的做法,容許受影響的發行人發布「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業績公告或財務報表」,以符合於3月31日業績發布的規定並繼續交易。
港交所指,有關做法能切合受疫情影響發行人的情況,並獲市場理解及接納,將一如既往積極與上市發行人溝通,並繼續關注最新發展,包括香港特區政府最新的疫情相關措施。(記者 姚一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