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深圳「0215」疫情發生以來,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深圳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對所有涉疫案件做到「三個一律」:一律提前介入、一律專人指導、一律快速辦理。
據統計,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深圳全市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15件77人,批捕4件7人,起訴8件14人,涉及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詐騙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敲詐勒索罪等相關罪名。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表示,深圳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履職,切實保證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安全和辦案效果,積極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硬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典型個案】
①張某輝在居家隔離進行健康觀察期間,違反防疫規定,多次外出,並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碼參加聚集活動。張某輝獲悉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後,謊報行程,隱瞞接觸史,不配合流調工作。目前,張某輝已被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隔離收治,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輝及提供身份信息協助其外出的李某興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予以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該案。
②李某軍、李某強系深圳某停車場負責人,在明知深港兩地新冠肺炎疫情嚴重且該停車場無營業執照、無營業資質、非指定停車點的情況下,違反當前防疫有關規定,隨意將停車場提供給他人停放深港跨境運輸專用車輛,且未對相關人員、車輛進行任何防疫核查、消殺,形成了極大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的風險隱患。目前,李某軍、李某強及四名停車場工作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該案。
③深圳某國際供應鏈公司違反當前防疫規定,沒有在指定的接駁點和作業點開展統一規範的物流作業,在無防護和消殺的情況下,為了裝載、運輸更多的貨物,安排公司員工對境外貨車車廂內的貨物卸下重新包裝,使公司員工無防護的直接接觸到有可能存在新冠病毒的境外貨車車廂。該暴露作業行為存在疫情傳播的風險隱患,致使公司多名員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均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目前,該公司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記者姚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