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4月1日拘捕一間拍賣行的一名公司代表和一名顧問,他們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拍賣錢幣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錢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拍賣行所拍賣出售的31枚古錢幣懷疑為假幣。經海關調查及錢幣認證機構證實後,該批錢幣並非拍賣行所聲稱的古錢幣。
海關人員遂於4月1日採取行動,拘捕一名26歲女子和一名68歲男子,分別為涉案拍賣行的公司代表和顧問。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上,或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