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暴動案 3男囚逾4年-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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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暴動案 3男囚逾4年

2022-04-05
来源:香港商報

 5名男子2019年10月初在黃大仙龍翔道參與暴動後拒捕,經審訊全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練錦鴻昨早於區域法院判處27歲行政人員及24歲學生監禁4年半,30歲自由身演員監禁4年3個月,而22歲獸醫助理及19歲港大生則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和教導所。練官認為政府早於6月中已收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當日示威只屬借題發揮,批評示威者自私自大,以為自挾高尚理念,犧牲他人財產自由,香港社會和諧和國際大都會形象短期內難以修復。

 法官斥自私損港國際形象

 練官判刑指當日大型暴力示威人數、時間、範圍均不小,癱瘓了九龍一帶交通樞紐,批評示威者自私自大,師出無名,以為自挾高尚理念,犧牲他人財產自由,帶來恐懼和不安。練官指損毀設施雖可短期內修復,惟香港社會和諧和國際大都會形象卻不能,故以4年半為暴動罪量刑起點。

 案發時均為學生的被告30歲郭小傑、22歲張啟昌、27歲何文謙、19歲溫梓霖和24歲麥浩偉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5人另被控一項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