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官行為指引》修訂 社交媒體日常使用規定-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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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官行為指引》修訂 社交媒體日常使用規定

2022-05-1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司法機構昨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指引也加入處理涉及公眾爭議案件的一般原則,法庭內的言行舉止,以及在履行司法職能時對訴訟各方和他人作出評論的指引。

    注意風險網上交友「點讚」審慎

    指引指出,法官在私人事務使用社交媒體屬個人選擇,對社交媒體缺乏基本認識或會予人法官與現代社會脫節的觀感。然而,法官應留意使用社交媒體帶來的風險,並因應這些風險謹慎行事,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眾觀感。

    指引亦要求法官應避免在社交媒體評論案件、法律議題、訴訟人、證人或律師。對將任何人士、團體或單位「加為朋友」、給予「讚好」或「追蹤」,抑或是以其他網上或社交媒體方式與之聯繫,法官都應格外審慎,特別是當有關聯繫可能會削弱外界對法官公正審理個別案件的觀感,或破壞公眾對整體司法機構的信心。

    指引提出,當法官遇上在網上受到辱罵、針對法官起底等行為,應避免直接回應,如果情況合適應請示法院領導。至於面對傳媒或公眾人士就法官的判決作出批評,法官亦應避免作出回應,並只可透過判詞表達對案件的看法。

    法官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即使匿名亦然,如有傳媒查詢,應轉交法院領導,並一般交由司法機構的新聞及公共關係組跟進。指引又提醒法官,引起外界感到法官並不公正的情況有多種,例如法官在庭外與何人交往及參與哪些活動等,都可能影響外界對法官的觀感。

    司法機構指,自指引於2004年首度發表以來,司法行為的議題有不少議論和發展,有見審理案件涉及的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和司法人員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認為在秉承2004年訂下有關法官行為的指導原則下,現時是合適時候檢討和更新指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感謝工作小組成員,即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區慶祥和林雲浩、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以及總裁判官蘇惠德,就今次檢討所作的貢獻。

[责任编辑:高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