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界選委、新界青年聯會副主席 崔景恒
若要數受疫情影響行業,或有不少人會指旅遊業、航空業等,這當然無錯。不過很多人可能不知有一個行業即將停業超過8個月,甚或更長時間,這便是香港流動漁船。
流動漁船是指可在內地水域生產,持內地及香港牌照的香港漁船,現時港澳流動漁船的數目約為2000多艘。自第五波疫情起,這些漁船便由於內地的防疫措施,例如不能開往內地水域、內地漁工不能上船工作,或漁船無法在內地維修檢驗(流動漁船維修檢驗的船廠已基本北移)等原因,導致流動漁船無法生產作業;而現時為期三個半月的南海伏季休漁期由5月1日開始至8月16日結束,故絕大部分流動漁船將會停業超過8個月。現時已有部分漁民因疫情被迫賣船上岸,海鮮供應大減及價格上升,如疫情再度爆發,後果不堪設想。
為免出現結業潮,特區政府應採取更積極的態度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行業逐步復業,例如︰每日快速測試、閉環式管理等等,階段式先在休漁期間讓免休漁船先行復業,再按實際情況積極推動受休漁船在休漁期後復業。
此外,既然不少漁民被迫停業,政府應在這段時間推出更多具體支援措施讓停擺的漁船嘗試升級轉型,例如推動將流動漁民納入國家遠洋政策;或者於「僱員再培訓」開設支援漁民升級轉型或與漁業技能相關的課程,包括養殖、休閒漁業、管理經營知識;而漁民稱因無法通關而無法考取內地操作漁船的相關牌照,政府又能否多行一步,協助漁民把握機遇增值自己,迎接升級轉型?此外,政府又能否在此時間,加快研究如何善用漁業保護區、海岸公園等空間,推動漁民轉型營辦以教育、保育或康樂為主的休閒漁業?這樣既可協助漁民轉型,也有助減少捕撈壓力。
在推動捕撈漁民升級轉型一事上,確實不能忽略政府過往的努力,例如最常提及的「漁業持續發展基金」,以及養殖桁架等等,不過重要的是這些工作又有否到位?若政府認為到位,又為何基金申請難、多限制等意見仍不絕於漁民之口?未來特首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還望下屆政府可充分認識到現行措施的不足,推出更符合現實的措施,不要將漁農業排除在香港的發展大計之外。只有百業興旺,才是真正的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