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5日)在網誌中表示,希望周三(8日)的立法會會議可以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草案,並在6月15日的會議通過調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各項特惠款項的上限,令新上限可以在17日生效。
羅致光表示,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上限20多年來無調整,前一半時間是因為多年的經濟收縮,引致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財政出現虧損,既沒有調整的基礎,亦因多年通縮,沒有調整的需要;後一半的時間,就受到司法覆核案件及其後取消「對沖」討論的影響。
羅致光指,早段原因有兩個,一是由於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及往後多年的經濟收縮引致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及破欠基金嚴重虧損;二是由於一宗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的計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而2015年後,社會出現取消「對沖」討論,由於取消遣散費與強積金「對沖」,會對破欠基金的支出有明顯的影響,因此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保障範圍的檢討便需待取消「對沖」的最終方案確定後才能進行。
他又表示,為爭取時間,當現屆政府就取消「對沖」的方案已有決定,並當草擬法案的工作接近尾聲時,勞工及福利局、勞工處及破欠基金委員會已隨即全速開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水平的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