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表示,已展開有關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及全面落實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附屬法例立法程序,包括建議每個塑膠購物袋收費提高至最低1元。有關修訂獲通過後,政府會制訂良好作業指引,並預留時間供業界和市民適應,目標在12月31日起實施優化計劃。
倡取消冷凍食品膠袋豁免
當局建議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以優化現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包括取消現時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塑膠購物袋的豁免,以及收緊可獲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的豁免條件。至於每個塑膠購物袋收費,就由現時最低0.5元提高至最低1元。
當局亦建議訂立《產品環保責任(受規管物品)規例》,為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訂明運作細節,包括訂定循環再造徵費的水平,建議每公升0.98元,目標是明年首季實施。
政府表示,建議的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優化措施和全面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能令本港減廢回收工作再向前邁進一步,為未來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作好準備。(記者 萬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