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日(28日)表示,禁止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有關人士陳嘉熹(男)重投業界6個月,由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1月27日止。
據悉,金管局在渣打銀行主動匯報後展開調查,發現陳嘉熹於2018年7月將一名客戶的簽名剪貼在一份直接付款授權表格上,藉以欺騙渣打銀行及保險公司,令它們誤信該表格已獲客戶簽署。
金管局於2021年4月決定就上述失當行為暫時禁止陳重投業界,但在金管局的紀律決定生效前,陳嘉熹於2021年5月已不再是獲金管局註冊的有關人士。由於對前有關人士採取紀律行動的法定權力歸證監會所有,故金管局將本案轉介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陳嘉熹並非作為註冊人士的適當人選,原因是他的行為令人懷疑其可靠程度,以及是否有能力誠實地進行受規管活動。
證監會表示,在釐定罰則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陳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朱立翹表示,個案是金管局與證監會之間緊密合作執法而達致的成果,藉此向業界傳達貫徹的信息以遏止不當行為。客戶對受規管人士有特別信任,因此受規管人士應時刻謹記,在履行職責時,必須秉持高度的誠信及持正。瞞騙行為顯然並不符合客戶或受規管人士本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