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公布,今年1月1日至6月30期間共接獲533宗投訴,較去年同期減少26%。當中,「操守」類別收到最多投訴,其次是「業務或營運」以及「資料陳述」類別,分別佔上半年投訴索數22%及20%。
保監局稱,自行申報重大違規行為及事件應為每間獲授權保險公司、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或持牌保險代理機構的企業管治及管控架構的核心部分。除了保監局定期進行的查察及通過日常監督程序與受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外,受監管機構向保監局自行申報重大事項,是確保雙方維持定期聯繫的重要一環,可確保適時識別、處理及糾正問題,令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保障。
此外,保監局在「保單持有人專欄」中審視了保費融資的概念(即保單持有人利用借貸的方式繳付保費,以期保單回報會超逾貸款成本而獲利),提醒保單持有人應在考慮進行保費融資前顧及此安排所涉及的風險。為保障保單持有人,保監局最近推出《重要資料聲明書——保費融資》,規定當保單持有人考慮以保費融資方式購買保單,則須填妥該份文件以了解相關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