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申手令查手機提司核 被高院駁回-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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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申手令查手機提司核 被高院駁回

2022-08-30
来源:香港商報網

    亂港頭目黎智英就警方引用《香港國安法》申請手令,檢視他兩部手機內的資料,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30日)早上頒下裁決,駁回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意味警方有權查閱手機內的資料。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中表示,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權利,不等於可以全面禁止檢取、出示或披露新聞材料;並指明《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給予警方額外權力,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故警方獲批手令後,有權查閱黎智英手機內包括新聞材料的電子資料,但警方仍不可查閱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

    另外,陳官下令黎智英需支付對方訟費,又令黎智英一方需在明日(31日)下午4時前提交上訴通知書,及申請擱置批准警方解封及查閱資料的決定,亦需在9月1日下午4時前向法庭提交上訴書面理據。

    警方於2020年拘捕黎智英時,同時檢取他的兩部手機;今年7月8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第二條批出搜查令,授權警方檢搜「指明證據」,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的資料,包括約8000多項「新聞材料」及其他涉及LPP(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

    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聲稱《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警方只可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有關「新聞材料的搜查及檢取」規定去申請新聞材料交出令,裁判官沒有司法管轄權批出取得新聞材料的手令。(中通社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