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煜
行政長官李家超一直強調「以結果為目標」,銳意推動政府團隊做出些真成績、真績效來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任,開展良政善治新階段。令人鼓舞的是,他預告政府已就特定項目訂立超過一百項指標,涵蓋土地房屋、人才策略及醫療社福等不同範疇,進一步展現了改善施政效能的決心。事實上,以績效指標(KPI)呈現政府的工作成果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值得社會關注的是,究竟政府定下了怎樣的指標、這些指標能否有助解決問題、又能對管治團隊帶來什麼影響。
KPI設定失效的三種情況及結果
世界各地政府或多或少都會採用KPI應用在公共服務上,而KPI的設定失效會體現在三種情況當中。有專欄作家曾指出台當局的荒謬KPI設定,例如提出「深化民主改革,落實人權保護」的關鍵目標,而其KPI卻是「補助地方修建殯葬設施18處」,反映KPI無助於解決問題,也就是政策措施與政策目標脫鈎。這是第一種失效,結果是形同白做,付出的資源無法創造對社會有意義的成果。
第二種失效,是設定的KPI只是停留在「做了」的階段,而未能體現如何「做好」。就以最近社會討論得沸沸揚揚的膠袋徵費議題為例,有議員質詢政府實施膠袋徵費的目標為何,政府卻回答「長遠目標是全面取消免費膠袋」。這種回答反映政府的思維只着眼眼前的個別措施,而不是站在膠袋棄置量的大局考慮,自然受到議員的批評。這種失效的結果,是政府難以推出組合拳,例如法例修改、公眾教育、與非政府機構配合等多元化手段,以一套整體策略來解決問題,而只能圍繞個別議題單打獨鬥、見樹不見林。
第三種失效,是沒有將KPI應用在人事決策上。舉例言之,立法會曾討論「一帶一路」辦公室的相關議題,其中有議員建議為「一帶一路專員」訂立績效指標以有效地評估其工作表現,而政府當局則表示辦公室無須達到量化的績效指標。而弔詭的是,專員的職責是促進「政府對政府」和「政府對企業」的溝通,和促進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其工作最主要的成果應是成功加強各界對「一帶一路」的關注,甚至成功招商引資推動「一帶一路」發展,這又豈能無KPI可言?若無KPI,社會又如何衡量專員是否稱職?這種失效的結果是三種失效中最致命的,因為這會讓大眾認為政府沒有用人唯才,甚至坐視部分官員屍位素餐,進而對所有官員都產生類似質疑,白白讓市民埋下不信任的種子,動搖政府的管治威信。
有效應用KPI的兩點建議
早在2018年,國家已印發《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務求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強調了KPI在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以及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的重要角色,特區政府絕不能落後。就設定有效的KPI,深圳市政府圍繞「十四五」定下的「經濟社會發展調控指標體系」就作了良好示範。以「創新驅動」一環為例,深圳市政府設定了「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增長百分比」、「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這三個指標。這些指標的特色是,並非為個別政策議題設定,而是從宏觀發展成效角度設定。
首先,建議特區政府可以此為參考,在《施政報告》中加入清晰的宏觀指標,並仔細分類當中提及的政策如何有效回應指標,從而讓市民明白政府每個措施都言之有物、行之有意。以土地房屋問題為例,指標則應包括置業市民佔總體人口的比例上升、樓價中位數對家庭入息中位數比例下降、低收入市民入住公營房屋比例等,準確反映政府如何針對問題痛點作出相應部署。
第二,行政長官應要求每位司局長都圍繞這些宏觀指標,確立所屬部門應當作出的可量化貢獻清單,並以此作為部門主要官員獲授勳嘉許甚或任免的標準,然後將貢獻清單內容逐級包保、細化到點、責任到人,要求全體政府人員仿效內地官員立下軍令狀的精神,確保不辱使命、不負重託。目前,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已經到了不得不解決、不能不解決的地步,習主席亦就民生議題作出重要指示。在此時刻,政府官員要以全新面貌示人,展現出香港新篇章的精神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