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國歌法首宗定罪 網媒記者奏國歌時舉港英旗判囚三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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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國歌法首宗定罪 網媒記者奏國歌時舉港英旗判囚三個月

2022-11-10
来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網媒記者2021年在觀塘apm商場直播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東京奧運領取金牌時涉侮辱國歌,案件今日(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被判監三個月,成為《國歌法》在自2020年6月實施後首宗判監案件。

    署理主任法官陳慧敏判刑時指,案發時,市民在歡呼迎接令香港光榮一刻,被告就高舉港英殖民時代旗幟,引起在場其他人喝倒彩,須判處即時監禁。由於過去並無案例可參考,加上被告行為有可能引致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有加刑因素,判刑起點定在四個半月,考慮被告認罪,酌情減刑。

    42歲男被告梁恩寧於去年7月在apm商場觀看張家朗領取金牌的頒獎禮直播,被告在國歌奏起時拿出一面港英旗,雙手高舉旗幟及用旗幟蓋頭,商場內有市民發出噓聲。警方接到市民報案到場將被告拘捕,並在他身上搜出一張網媒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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