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意外|受傷舞者屬僱員身份 或檢控舞蹈公司-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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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意外|受傷舞者屬僱員身份 或檢控舞蹈公司

2022-11-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人氣男團MIRROR於7月底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罕見意外,舞台大屏幕突然跌落,壓傷多人,意外中重傷的舞者李啟言(阿Mo)仍然留醫。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1日)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調查工作舉行記者會。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和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亦出席。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小組一共舉行9次會議,經多次現場視察和實驗後,認為紅館租用人違反租用條款規定,包括涉事LED熒幕重量資料不準確、誇大鋼索的安全系數,事故亦證實裝置非安全穩固。已完成調查工作報告,並向傷者致以慰問。

 楊潤雄說,一位28歲後生仔,醉心舞蹈演藝的年輕人,過去3個月在醫院接受連串手術,大家都唔想見到。他說:「無論調查做幾多嘢,都無可能令時光倒轉,希望佢(阿Mo)身體早日康復,社會繼續支持佢。」他說,作為政府部門會查找事故發生的原因,看當中有無地方日後做得更好,避免同樣的事件再發生,「日後不再有人受呢啲苦」。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調查後判斷,受傷舞蹈員是以僱員身份參與演出。政府與律政司商討,參考終審法院案例後,將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檢視僱主及承辦商有無提供安全工作系統,考慮檢控僱主即舞蹈公司以及處所佔用人,包括承辦商。

 另外,當局將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調查僱主有否為受傷舞蹈員購買保險及呈報工傷。孫玉菡稱,將向舞蹈員的僱主採取行動。

 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提出一系列強化租用機制的建議,而在新安排實施前,表演業界仍須遵守8月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他說,小組提出一系列建議以強化租用機制,包括在現有機制中,清楚訂明每一名人員工作範疇和角色;合資格人士應更早入場參與舞台設計,並定期監督;加強核證搭建物和器材設備的重量,要求租用人聘請的專業人士確保重量準確無誤;所有升降或可移動裝置需要負荷驗證;承辦方需提交鋼索檢測證明,確保鋼索品質符合規格,其他負荷起重裝置亦需如此;引入專業第三方人員,視乎情況檢視租用人工程裝置;康文署將引入妥善機制,處理違反租用條款情況,如果租用人嚴重違規,將採取行動並作出懲罰;鼓勵主辦方盡早在演出前綵排,以減低舞台發生意外的機會。

 李子俊指出,康文署會於未來2至3個月與表演業界商討建議措施後,在轄下場地正式實施。在新安排實施前,表演業界仍須遵守8月起實施的3項短期措施,或其他可以保障安全的措施。

 專家顧問林超雄表示,涉事LED屏幕的鋼索出現金屬疲勞紋,甚至變形,原因在於絞車的護繩器被磨花,很難轉動,而且繩纜抗金屬疲勞能力低。

 林超雄指出,螺絲吊着屏幕鋼索,而屏幕依賴螺絲伸長,欠缺裝置調校位置。因此,小組仍然維持鋼索金屬疲勞是導致事故的原因。

[责任编辑:罗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