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完整準確落實國安法事關重大-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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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完整準確落實國安法事關重大

2022-11-29
来源:香港商報

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遭拒。行政長官李家超昨表明,將於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報告中提及這宗案件,並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以釐清關鍵問題:根據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和辯護等各方面工作?李家超此舉值得支持,體現出了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將有關條文作出權威清楚解釋,有助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化解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昨天港澳辦、中聯辦和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都發聲,對李家超的決定表示支持,強調必須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指出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法治的憲制責任和必守底線。

眾所周知,過往多年,黎智英及其團夥一直「反中亂港」,冥頑不靈,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更是無視法治,嚴重踐踏「一國兩制」基本原則,嚴重衝擊特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些行為早為愛國愛港人士所不齒。而其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性質不可謂不嚴重,法院必須慎重處理,否則將對維護國家安全造成負面影響。黎案的審訊過程將觸及大量國家機密,加上國家安全風險複雜多變,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潛伏行為或有機會在海外發生,而參與處理案件的外國律師在離港後卻不受本地法律規管,會否洩露機密實屬疑問,風險之高可想而知。

誠如李家超所說,外國及境外勢力對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一直抱有敵視態度,多次公然試圖干預實施,部分國家甚至因政治利益和目的,宣布單方面對中國內地和特區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在此情況下,容許英國大律師參與黎案,利益衝突非常明顯──他們極可能受到外國政府、組織、個人施壓、脅迫或操控。鑑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絕無任何理由對有關風險視而不見。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正如港澳辦所指,香港有些法官簡單套用審理一般案件的原則、程序和習慣以及所謂「國際標準」來約束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和執行,是未能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憲制地位,是對其權威性、凌駕性的無視,是罔顧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的上訴許可,明顯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對案件的依法公正審理和國安法的準確實施構成挑戰,對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風險。必須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必須堅決維護,絕不能含糊。為了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及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完全恰當、理所應當。(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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