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提請人大釋法 合法合理合情-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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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提請人大釋法 合法合理合情

2022-11-30
来源:香港商報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張學修

壹傳媒黎智英被控《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高院上月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律師,律政司反對但兩度敗訴,最終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11月28日下午,終院法官頒下判詞,拒絕律政司上訴許可,意味着針對辯方聘用外籍律師的上訴途徑正式止步,Tim Owen可代表黎智英抗辯。對此,身兼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已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常委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該案件性質特殊、影響深遠,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完全是合法合理合情。

人大釋法保障香港司法獨立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香港有關法院批准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大律師來港代理國安案件,可能存在利益衝突及洩露國家機密,有風險讓反華勢力趁機炒作,為外國干預大開方便之門,顯然與《香港國安法》關於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規定相悖,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同時亦有損本地律師執業聲譽和香港法治形象。各界尊重法庭的判決,但黎智英一案較為特殊,不僅將成為未來國安法的判例,對香港法例產生重要影響,更涉及國安範圍,外籍律師根本不適合對此一具有地區獨特性的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作辯護,因此需要迫切進行釐清。而《香港國安法》作為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在其條文的解釋問題上當然要符合中國的法律解釋體制,提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完全符合香港基本利益和憲制秩序。

需要警惕的是,必將會有部分有心之人借此次事件抹黑唱衰「影響香港司法獨立」,香港絕不會容忍。釋法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通過釋法解決國安法實施中的問題,是法治原則的體現,也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這是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的依據和基礎,否認前者,後者就是無本之木。人大釋法與香港司法獨立都是回歸後香港新憲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關係,卻也不是並行關係,中央始終珍視並維護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但必須明確,香港不存在逾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框架的所謂「司法獨立」。此次釋法有利於闡述《香港國安法》立法含義和法律原則,明確了憲制層面規定的清晰規範,恰恰更有利於香港法治進步,有利於香港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有利於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中央政府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並提請釋法建議,充分體現出他作為香港特區「第一責任人」、作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擔當和責任,各界堅決支持。

釐清法律困惑 明確立法原意

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釋法,每次的釋法都及時回應了香港社會上有關基本法實施的法律爭議,妥善解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發展中遇到的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維護了香港社會的穩定,推動了香港社會的向前發展,保證了《香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在香港的成功實施。

此次雖是首次針對《香港國安法》的人大釋法,但與之前幾次釋法的意義和作用同樣重大,能夠更好地幫助釐清《香港國安法》條文不清晰的地方,明確國安法立法原意與初心,避免造成新的國安漏洞。法治是香港過去一直以來取得發展成就的重要基石之一,更是今後要保持繁榮穩定不可或缺的核心價值之一,依據實際所需提請人大釋法、並遵守維護人大對國安法所作解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香港厲行法治的根本要求和應有之義。不僅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均要一體遵循,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組織和任何個人都要嚴格遵守《香港國安法》和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尤其司法機構更負有「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同活動」的法定責任,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應共同形成有利《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的氛圍。

涉及國安的案件非同小可,無在港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絕不適合參與這類案件,提請人大釋法是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保持香港大局穩定的需要,維護了香港法治和國家安全。當香港法院運用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來判案時,等如運用任何其他法律來判,並無任何「干預」之說。司法獨立在香港是有制度性的保障,判決過程絕不會受到任何外來干預,中央始終支持香港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保持普通法制度,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香港必須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守住原則,堅決維護國安,並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緊抓機遇,繼續保持自身在國際上無可比擬的法治角色。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