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監局提醒:藥品供應很充足,盲目「囤藥」沒必要!-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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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監局提醒:藥品供應很充足,盲目「囤藥」沒必要!

2022-12-04
来源:廣東藥監

 這段時間

 「新冠吃藥順序」圖、

 「新冠囤藥清單」

 等在社交平台上瘋傳

 不少市民朋友也開始跟風囤藥

 真的有必要嗎?

 明確告訴你:

 購買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備用藥物

 可以

 長期大量的非理性的囤藥行為

 沒必要!

 網傳相關囤藥指南不科學!

 Q

 搶藥、囤藥有必要嗎?

 A: 沒必要!

 一方面,藥物都有保質期,存儲也有一定的條件要求,保管不當容易變質,過多藥物長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費。還請大家根據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安置好自家的小藥箱,有不適的症狀還是要及時就醫。

 另一方面,廣東省感冒類藥物供應充足,近日省內批發企業分銷到全省5.5萬家零售藥店的感冒類藥品達到每天360萬單位盒,超過近日爆發式最高需求量。而這種短期的爆發式增長勢頭不可持續,目前增長的180%銷量主要以購買備用為主,不是真正需求量。藥品都有有效期,市民朋友們應科學合理按需購藥。

 Q

 沒有感冒症狀提前吃藥能預防嗎?

 A: 不能

 我們去藥店所購買的感冒藥大都是起治療疾病的作用,並不能起到預防的效果。「是藥三分毒」,如果沒有疾病而服藥,會打破人體機能原來的平衡,增加肝臟、脾胃負擔,反而有可能會得病。

 Q

 買藥前後還應注意哪些?

 A: 1.要通過合法渠道、正規藥店購買藥品,並保留銷售憑證,不建議通過朋友圈等非正規渠道購買藥品,不但藥品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增加了用藥風險,可能給身體健康帶來危害。

 2.每個人的體質、症狀不同,所服用的藥品也不完全相同。要按照醫囑、處方或者說明書對症服用,不建議相信網傳的「吃藥順序圖、囤藥清單」等,也不要自行混搭吃藥。同時,不要在無處方或無藥學服務的情況下購買處方藥。即使是常見小病,或長期使用的藥品,往往也需要根據病情由醫生決定是否維持或調整原有用藥。

 3.購買藥品後要按說明書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並按醫囑或用法用量服用藥品,特別注意說明書上的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容,出現有害反應或者導致傷害事件的,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4.如遇到非法售藥網站,或發現銷售假劣藥品等違法違規情形,歡迎廣大市民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維護藥品安全市場秩序。

 Q

 特殊人群感冒怎麼用藥?

 A:特殊人群用藥切記「謹遵醫囑」

 1.老年人。老年人日常要多注意防寒保暖,還應盡量少去人流量大的場所,減少患傳染性疾病的風險。一般老人在感冒後積極治療,並且本身不存在嚴重的基礎病,則可以較快恢復,不會有太大危險。

 2.小朋友。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及中國的發熱指南均推薦,兒童發熱,解熱鎮痛藥物可以選擇對乙酰氨基酚或者布洛芬退熱,但是不推薦兩者聯用或交替使用。其他的解熱鎮痛藥物均不推薦使用。

 3.孕婦。孕婦體溫長期處於高熱的情況下,除了會嚴重影響到胎兒的中樞神經系統,還可能會造成胎兒先天性疾病或者畸形,同時容易引起流產或者早產。所以,為了胎兒的健康發育,孕期出現感冒發燒症狀應及時就醫。

 廣大市民群眾請注意

 當前疫情還沒結束,防控政策調整是優化、不是放開,廣大市民要履行防控責任,做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

 當前藥品監管部門高效統籌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和保障群眾正常用藥需求,科學精準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作用。根據屬地防控指揮辦劃定的風險區域,對轄區內零售藥店銷售《目錄》藥品進行科學精準的分級管控,廣大市民「正確佩戴口罩、體溫正常、健康碼綠碼」即可進入藥店購藥,其中高風險區域零售藥店暫停銷售《目錄》藥品,低風險區域零售藥店銷售《目錄》藥品需要實名登記報告,除高、低風險區域以外的零售藥店銷售任何藥品都無需登記報告。

 相關責任單位請注意

 根據二十條優化措施和第九版防控方案有關要求,省藥品監管局統籌全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和保障群眾正常用藥需求,科學精準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敏感性和警惕性,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分別優化調整制定了《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範指引(2022年第三版)》《廣東省疫情風險區域保障群眾用藥工作規範指引(2022年第三版)》,科學統籌兼顧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和保障群眾正常用藥需求,確保轄區零售藥店正常營業,確保群眾正常用藥需求得到滿足。

 全省各地要堅決防止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簡單化、「層層加碼」和「一刀切」,要確保轄區零售藥店正常營業,確保群眾正常用藥需求得到滿足,不得隨意要求零售藥店暫停營業或者暫停銷售《目錄》藥品,保證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真正做到「不縮水、不加碼」,確保零售藥店哨點監測作用有效精準發揮。(圖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