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與民航處於本月9日至11日於維港兩岸,進行《小型無人機令》寬限期屆滿後的首次聯合執法行動。
警方指,行動期間發現有2名遙控駕駛員(20歲及41歲)違反操作規定,將無人機飛高於指定高度及飛進限制飛行區範圍。調查發現2人未有跟據條例要求進行相關注冊,警方遂以「未有註冊為註冊遙控駕駛員而進行飛行」「未有為其無人機註冊而進行飛行」「違反飛行高度要求」及「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罪拘捕2人。行動中尚有另外2人涉違反操作規定,案件已交由民航處作跟進調查。
警方呼籲,無人機機主及駕駛員必須按規定於民航處電子平台「SUA 一站通」註冊;違反該基本規定者可被拘捕及檢控。同時,駕駛員在放飛無人機前亦應確認最新的限制飛行區等飛行資訊,以免無意中違反相關操作規定。
警方會繼續與民航處合作,提升及加強市民對無人機法規及飛行安全的認識,並會不定期於放飛小型無人機的熱點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以確保航空及公眾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