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大狀代抗辯 律政司三度上訴遭駁需付逾85萬訟費-香港商报
首页 > 新闻专题 > 新闻 > 香港

黎智英聘英大狀代抗辯 律政司三度上訴遭駁需付逾85萬訟費

2022-12-21
来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案,因等候人大釋法結果而押後至明年9月開審。黎智英早前獲高院原訟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其就案件抗辯,上訴庭早於11月9日駁回律政司就Tim Owen專案認許的上訴,律政司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其申請亦在11月21日遭駁回。上訴庭今早(21日)下令律政司需支付兩案訟費,今頒布書面判詞評定兩案訟費為85.5萬港元。

 本案由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處理。訴庭於上月9日及21日分別頒下判詞駁回律政司的上訴及其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並下令律政司須支付黎智英一方訟費。上訴庭今天的判詞則處理訟費的具體數額等問題。據判詞指,黎智英一方於上訴時聘用了大律師及資深大律師共4人,但上訴庭認同律政司一方指其實聘用2人作代表已足夠,故下令律政司只須支付當中2人的訟費。就數額方面,上訴庭最終下令律政司就上訴須支付51.17萬港元訟費,就申請往終院上訴許可則須支付34.33萬港元訴費。

[责任编辑:罗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