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21日)表示,歡迎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裁定,美國針對香港產品的産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世貿規則。
專家組已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裁決報告,明確裁定美國對香港產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4》中有關原產地標記最惠國待遇的要求,以及全面否定美方援引有關安全例外條款的聲稱,並建議美方糾正其規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說:「我們歡迎專家組充分肯定中國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地位。有關裁決再次證明,美方無視國際貿易規則,企圖單方面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無理打壓香港產品和企業,將經貿問題政治化。」
「美國強迫香港產品改變來源地標記,完全是出於政治動機,把貿易武器化,妄圖藉此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美方圖謀低劣,別有用心,不會得逞,也不為國際社會接受。美方對香港產品實施的規定不但毫無理據,更嚴重違反世貿規則,完全漠視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亦不負責任地損害香港作為世貿成員的權益,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丘應樺強調:「專家組在報告中已清楚反駁美方錯誤及毫無理據的觀點,明確裁定美方做法違反世貿規則。我已即時去信美國貿易代表,敦促美方尊重裁決,立即撤回其違規的措施。」
在「一國兩制」下,特區的獨特地位是國家透過《基本法》賦予的。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六、一百五十一及一百五十二條,特區是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世貿等國際組織,並與世界各經濟體建立互惠互利的經貿關係。
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在世貿所享有的權利和須履行的義務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在香港產品上標以「香港製造」的標記,多年來獲國際接納,這既符合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事實和相關的世貿規定,亦為消費者提供清晰正確的產地來源資訊。
美國自2020年11月10日起要求所有由香港出口往美國的產品的來源地標記不能再標示為「香港」,而必須標示為「中國」。特區政府隨即通過雙邊和多邊渠道據理力爭。世貿爭端解決機構於2021年2月22日的會議上同意中國香港的請求,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