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主席 涂輝龍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擬聘用海外大律師代表抗辯。終院駁回律政司就聘用海外大律師的上訴裁決後,特首李家超隨即向中央建議提請人大釋法。
2019年發生的「黑暴」事件,令香港面對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挑戰,違反「一國兩制」基本原則,國家安全更受到威脅。自從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並在港實施後,結合完善選舉制度順利實行,確保「愛國者治港」,讓香港回到「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迅速恢復安定,由亂及治,並為實現由治及興創造完善環境,行政、立法等各方面都變得更安全穩妥。
香港國安法是在大陸法制度下由中央通過的條例,用以保障國家安全。假如由一個純粹熟悉普通法的律師來港執業代表辯方出庭,並且不了解中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我認為絕不恰當。從立法原意的基礎上,當外國律師參與涉及外國勢力的國安法案件,實際就違背了國安法的立法精神,亦違反法理邏輯。當立法原意被曲解或受到挑戰,而香港法院無法有效釐清的時候,人大常委會便應要考慮釋法,以作出糾正。
保障國家安全 提高風險警覺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會對涉及其國家安全的案件進行保密處理,在案件審訊期間,必定需要處理國家安全證供與資料,當中必然涉及國家機密,假如當中有海外大律師將有關證供與資料洩露予外國,涉及「外國勢力」的情況將變得更為複雜,因此在國安法審訊期間聘用海外大律師,將大大增加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世界各國關係錯綜複雜,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潛伏行為更有機會在海外發生,國家安全風險不容易被察覺。個別外國勢力對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一直持敵視態度,更採取不同形式的措施針對內地和香港特區。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從來沒有停止,必須對相關國家安全風險提高警覺。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香港自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進行過多次釋法,這些釋法完善了香港的法律體系,這次有關海外律師的爭議,涉及國安法和基本法,完全有釋法的合理性和正當性,亦更尊重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原則與精神,因此本人全力支持特首就國安案件外聘律師提請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