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一業主沒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 被罰款約4萬元-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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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灣一業主沒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 被罰款約4萬元

2022-12-31
来源:香港商報網

 土瓜灣一名擁有整幢樓宇的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上月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約4萬元。

 屋宇署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1)(a)(ii)條向土瓜灣下鄉道一幢樓齡58年的綜合用途樓宇的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他遵從消防安全建造規定,於若干單位入口/出口安裝防火門。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遵從有關法定指示,故遭屋宇署檢控,並於11月22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37175元。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31日)說:「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該條例發出的法定指示是嚴重罪行。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