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13日開始報名-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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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13日開始報名

2023-01-03
来源:南方plus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於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號)、《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21〕1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點建設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21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4號)精神,現將廣東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1.廣東省戶籍人員。

 2.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區、市)戶籍人員。

 3.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三年級及以上的本科學生、畢業學年的專科學生、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學年學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台居民。

 滿足以上條件中至少一條的方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見附件1)。

 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願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港澳台居民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內地(大陸)就讀師範專業的港澳台居民執行就讀省份相應師範生政策。

 (三)免考條件

 1.2021年及以後年份畢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在有效期內一次免試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具體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執行。

 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符合以上免考條件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不需再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可直接向面試組織機構申請參加面試。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3年1月13日9:30至16日16:00,內地考生須選擇戶籍、居住證申領地或學籍所在地市所轄的考區,港澳台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考區;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1月18日24:00;

 准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3年3月6日00:00至11日18:00。

 (二)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的考生,須保證本人的報名信息真實有效且具有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信息填寫錯誤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者,後果自負。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2、3),並遵照執行。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報名信息通過審核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

 三、筆試時間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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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筆試各科目名稱、代碼和有關說明見附件4。筆試各科目採用紙筆方式進行。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