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0被告暴動罪成 被判囚50至52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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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0被告暴動罪成 被判囚50至52個月

2023-01-07
来源:香港商報網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213名示威者在油麻地被捕,包括獨立歌手莊正在內共8男3女被控暴動罪。案件經區域法院裁決,除被告陳子宏罪脫,餘下10名被告暴動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林偉權指,是次暴動發生在九龍區核心地區,示威者曾投擲約250枚汽油彈,場面極為暴力,案情十分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故判包括莊正在內的6名被告入獄52個月,其餘4人入獄50個月。

 10名罪成的被告依次為歐陽浩明(案發時25歲,下同、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鄭太君(25歲、無業)、莊正(28歲、現報稱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各被告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