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黃國
本港恢復對外對內通關,復常勢猛,市面活躍起來,齊齊展歡顏!回想過去三年,疫情來襲,阻礙交往交流,經濟放緩,打工仔就業飽受衝擊,日子過得實屬不易。不少工友因原來的公司或結業或裁員,被迫停工或轉行,市民又改變工作及生活習性,留家工作、抗疫等,環境造就了外送行業急速興起,成為不少失業人士的「浮台」及「救生圈」,他們轉身投入外送平台或網約工行列。可是,外送平台的主事人並沒善待工友,鑽空子走法律罅,拒絕承認雙方的僱傭關係,令行內出現大量「假自僱」,欠薪事件時有發生;而且外送員多是「騎兵 」(駕駛電單車或單車)代步送遞,為爭分奪秒,意外易生。因為沒有僱傭關係,當工友遇上意外亦不獲補償,嚴重損害工友理應享有的權益。外送行業日漸興盛,政府勞工政策卻慢半拍,至今未認真研究對策堵塞行業漏洞,未着力幫工友保障勞動所享權益。
工聯會屬下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近來頻頻接獲外送平台工友求助,指有外送平台拖欠薪金數月,涉及款項頗大,懷疑當中有欺詐成分。基於事態嚴重,工會代表陪同工友到警署備案,但資方堅持拖欠的是「服務費」,拒絕承認工友僱員身份,明顯以「假自僱」逃避責任。工會協助超過200名工友到勞工處落案展開索償程序,估算被拖欠工資、遣散費、有薪年假及法定假期等高達1000萬元!個案現正排期勞資審裁處審理,但排期需時,工友無奈苦等。這個時勢,手停口停,勞審處應加快處理案件,急工友所急。
外送行業短短數年發展興旺,卻出現不少瘡孔,外送員工傷意外比率較其他行業為高,但賠償不是以勞工保險形式,令人擔憂。早前就有外送員遇車禍身亡,外送平台拒絕承認責任,只以慰問方式發放恩恤金,由最初只有1萬元,幾經爭取才把恩恤金上調至7萬多元,但這筆恩恤金與法定補償還是有很大距離。
根據《僱傭補償條例》,因工遭遇意外而死亡的賠償金額,會因應不同年齡組別獲得不同的補償,法例計算死亡補償的每月收入上限為35600元,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473610元;假設事主57歲,按法例可獲得36個月薪金補償,如果以事主平均月入25000元計算,補償金額為90萬元。法例亦有訂明,任何人士如曾支付因工遭遇意外而死亡的僱員的殯殮費和醫護費,有權向死亡僱員的僱主申索發還有關的費用,可獲付還費用的數額以92670元為限。
確立僱傭關係 保障外送員權益
工會認為,外送平台要與外送員確立僱傭關係,不能以「假自僱」逃避責任。《僱傭條例》列明,僱員受僱於同一個僱主4星期或以上,以及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便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可獲得法定權益,俗稱為「418」。要堵塞「假自僱」,可參考建造業形式,工友到工地上班有打卡制度,證明工友是受僱上班,遇有意外也有保障,建議外送員出車前有類似打卡制度,若遇有意外,平台要承擔責任。
工會和工友認為為保障勞動權益,建議政府應設立發牌制度,要求外送平台必須為外送員購買與勞工保險賠償相若的保險,符合此條件才可在港營業,保障工友合理權益,使得人人都可通過辛勤工作養活自己和家人。
行內還有「黑工」問題,搶本地人飯碗。近來越來越多工友投訴行內出現無牌駕駛,及一批持行街紙、號稱所謂政治難民的「黑工」。執法部門有否跟上行業形勢?勞工處有否聯同警方和入境處加強執法來保障本地工人權益?
據知,近期有外送平台即使面對欠薪訴訟,但仍以高薪「招工」,完全漠視勞工處政策。勞工處應正視問題,嚴懲這些無良僱主,防止再有工友誤墮陷阱,失去辛苦換來的「血汗錢」。我們期盼政府盡快回應民意,讓工人真正勞有所得,才可展示施政管治新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