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實行註冊制是涉及資本市場全局的重大改革。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26部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配套的業務規則、指引及指南。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就市場關切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上交所介紹,本次集中發布了26部業務規則與其他規則共同構建了保障全面實行註冊制在上交所順利實施的業務規則體系。這26部業務規則,涵蓋了全面實行註冊制下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持續監管、交易組織管理和投資者保護等環節的主要制度安排。
關於全面實行註冊制下主板首發發行承銷機制較以往的主要差異,上交所表示,本次發布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一體適用於主板和科創板。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結合存量板塊的特點,改革完善了主板發行承銷制度,複製推廣了前期試點註冊制實踐經驗,調整優化了定價配售等機制安排;在提升包容性、適應性的同時,基於兼顧存量、防控風險、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等方面考慮,強化了市場約束。
為了提升全面實行註冊制下的股票異常交易監管透明度和規範性,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一是公開主板股票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的定性描述和定量指標,規定了5大類14種典型股票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準,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二是優化完善部分監控指標,提升監管精準度,減少對交易的不必要干預。三是將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等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可從嚴認定異常交易、從重採取監管措施,着力防範交易風險。
上交所強調將進一步加強審核工作的公開、透明、可預期,強化廉政監督機制。一是強化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的監督制衡,二是深化全鏈條嵌入式監督機制,三是持續推進「陽光用權」,四是建立健全全覆蓋全流程諮詢溝通機制。五是營造良好的廉潔從業環境。(中新網記者 高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