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新政實施首日在廣州南沙舉行了首發儀式,廣州市6名科研類人才首批獲發往來港澳人才簽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南沙區委、區政府等有關部門領導出席首發儀式並現場頒發證件。
據了解,根據該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6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包括: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文教人才,即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衛健人才,即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其他人才,即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上述6類人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其他類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作為首批人員,我感覺很榮幸,也很激動!當我們聽到這個政策出台後,第一反應就是『這就是我們想要的』。」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告訴記者,由於工作的緣故,他們與港澳的科研機構往來很多,而以往「辦理一次簽證只能單程去一次香港,且停留時間只有7天,這對於很多科研項目的交流和調研都無法深入。」姬婧表示,如今有了人才簽注,他們可以一年多次往返港澳,且單次停留時間有30天,「我們有了更充裕的時間,從而更深入更充分交流我們的科研成果和想法,這個政策真的非常好!」
那麼辦理人才簽注是否麻煩?姬婧直言,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通行證、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和個人職稱證明,就可申請辦理,「非常方便」!如今「簽注」在手,姬婧開心地分享說,「對於在港澳的科研交流活動,我們現在可以隨時說走就走了!」
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攝:謝子亮)
據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副支隊長黃月玲介紹,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惠及人才種類多,受眾面廣,簽注有效期長且可多次往來港澳,是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決策部署,服務促進高水平開放,促進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創新舉措。「我們省內戶籍人才申請辦理人才簽注只需7個工作日,手續也很方便,將對灣區人才交流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黃月玲表示,下一步,廣州市公安局將認真貫徹落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記者 賴小青 通訊員 謝子亮 王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