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建言】區議會改革勢在必行-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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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建言】區議會改革勢在必行

2023-02-24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資深地區工作者 何博浩

    區議會向來都是服務地區居民的諮詢組織,但在2019年修例風波後,不少新當選議員將區議會政治化,大肆宣揚「港獨」,亂象頻生。例如有區議員在會議上惡意謾罵政府官員;亦有區議員在辦事處門外貼上「藍絲與狗不得內進」的標語,選擇性服務市民及侮辱政見不同的選民;甚至有區議員參與或協助進行「罷工罷課公投」。這一切的現象都值得令人反思區議會選舉制度是否需要改革。

    《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及第九十八條訂明「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港府於1998年12月16日將《區議會條例草案》提交至立法會。根據《區議會條例》第VI部第1分部,明文訂明區議會的職能包括就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居民的福利事宜、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政府為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向政府提供意見。另外在就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社區活動在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職責。總括而言,區議會在成立之初的本意從來都是着眼於地方服務層面,若將區議會泛政治化實在有違本意,甚至有僭越立法會職能之嫌。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在深圳聽取特區政府匯報區議會的地方行政檢討情況以了解本港最新發展情況,相信就是為了杜絕區議會亂象。坊間都有不少聲音支持區議會改革,包括通過增加區議會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以更貼合香港人民的需求,幫助香港在政治和社會方面更加穩定。

    筆者認為區議會改革是達到「良政善治」的一個必要步驟,亦是一個關於香港未來的關鍵決定。由於此次改革事關重大,包括區議會的持份者及每一位港人,港府在進行改革時必須做好公眾諮詢的工作,得到充分的數據分析和研究,亦可以參考外國的地方議會制度及內地街道辦事處的經驗。

    香港的政治制度需要更加透明和公正,以促進香港地區事務的發展。

    筆者建議區議會改革可以加入更多元素,例如加強區議員監督機制,以確保區議會成員始終遵循適當的行為準則;為區議員及其助理舉辦定期培訓,使他們更加專業和有效率;民青局亦有責任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區議會的功能,使公眾更加了解區議會的作用和責任,更能充分地讓區議會成為公眾與政府的溝通橋樑。

    當然,最重要的是政府透過改革確保區議員愛國愛港、擁護基本法、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及真心實意協助市民解決民生難題。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