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潔凝 中觀研究所副所長、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香港大學房地產碩士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餘下3人包括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同被判入獄4.5個月。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本身為大律師的鄒幸彤沒有另聘律師代表,主要原因是她企圖利用法庭作為她的政治平台,以發表她的政治主張。裁判官要求她要尊重法庭,只圍繞純粹法律的事宜作陳詞。
支聯會3人被定罪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鄒幸彤繼續她的政治表演,拒絕接受限制言論自由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不得作出可被視為危害國安的行為或言論」等,她非常熟悉法律程序,深明她因有另一案件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無論保釋與否都需還押,所以繼續她的法庭政治秀。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同日在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上隨鄒幸彤起舞,就判刑作出回應,馬斯拉里指判罪是政權濫用法律壓制基本自由的另一例子(Another example of the authorities abusing legislation to suppress fundamental freedoms)。究竟馬斯拉里的社交媒體帖文,是代表她個人的立場,還是整個歐盟的立場呢? 其實,她只是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兼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何塞普·波瑞爾 (Josep Borrell)的兩位發言人的其中一位。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於3月12日發新聞稿反駁馬斯拉里的言論,指出自由人權不是免罪牌,特區司法公正不容置喙。馬斯拉里的帖文已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亦肆意踐踏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聲明中指個別西方政客罔顧事實,為他們「鳴冤叫屈」,曝露狼狽為奸的醜惡面目,亦曝露對港區國安法「如芒在背」的畏懼,批評他們拉着「人權」、「自由」的大旗,為的是一己政治自利,藏着「亂港遏華」的陰謀,敦促西方政客停止詆毀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真相是,支聯會一直都是外國代理人,這個組織收受外國勢力的資金,自1989年5月成立至今,支聯會已連續30年,從1990年起至2019年,無間斷舉辦六四遊行和維園燭光集會。
香港國安公署已把握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的犯罪證據,李卓人在2021年12月因涉及其他2019年的示威案件,已先後被判入獄20個月,其妻子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亦於3月9日往赤柱監獄探望丈夫後被捕。警方調查發現,鄧燕娥以「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董事的身份,自1994年起收受多個國家逾1.1億元資金用作支持亞洲勞工運動,惟資金來源和去向成疑。《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生效,中心前年仍獲外國組織捐款共約922萬元。其胞妹、前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鄧燕梨,以及協助鄧燕娥的律師、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胞弟何俊麒,亦同被國安處以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拘捕。香港國安公署和警方已掌握足夠的證據,香港法庭是按相關的證據,才把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判罪。
鄒幸彤和常委等人,明知李卓人利用支聯會和職工盟千絲萬縷的關係,來收取外國資金,鄒幸彤等人故意不提供資料,並在傳媒和法庭上否認事實,只是政治表演而已,這樣是不能阻礙警方的調查。歐盟發言人馬斯拉里不理前因後果,便在推特上大放厥詞,為罪犯包裝成無辜,以為用政治化妝和謊言便能掩蓋真相,明顯是在混淆視聽。建議外交部駐港公署和香港政府可立即召見歐盟駐港領事,並敦促馬斯拉里的上司,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兼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就馬斯拉里的帖文澄清只屬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歐盟和波瑞爾的立場,這樣便能修正這則帖文所引起的風波,亦能在國際輿論上挽回香港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