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安老,乃是長者主流意願,亦為政府目標所向。然而,政策上的支持配合,卻亟待加強。
統計處日前發表的《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長者》,顯示2021年全港共有近200萬名60歲以上長者,居於家庭住戶。其中33萬名長者需要長期照顧,佔比約16.6%。
子/女或女婿/媳婦,扮演主要照顧者的角色,佔比超過50%。其次是留宿傭工和配偶,兩者分別佔約20%。遺憾的是,透過社福機構,例如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到戶家居照顧服務等,比率卻低至2%,總計只有6347名長者受惠。
更值得關心的是,「以老護老」情況普遍。按年齡劃分,高近30%的主要照顧者已達60歲以上,而近20%的主要照顧者本身亦為退休人士。
此外,有近3.5萬名需要照顧的長者是獨居,數據反映約1萬名需要照顧的長者其實乏人照顧,其隱患問題絕對不容忽視。
隨着人口老化加劇,社福服務固然必須加快加強,此外亦宜研究誘因鼓勵更多人特別是年輕新血擔當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