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禁蒙面法仍須保留-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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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禁蒙面法仍須保留

2023-03-20
来源:香港商報

 林文漢

 香港在3月1日全面撤銷口罩令,象徵新冠疫情告一段落,市民終於恢復正常生活。然而社會上一直有一個質疑:為什麼政府僅取消口罩令,卻遲遲不廢除禁蒙面法?部分質疑的人是別有用心,另一些人則是因為誤解。對於前者,無論怎樣解釋都是徒勞的,但對於後者,卻有再三澄清的必要——口罩令和禁蒙面法完全是兩碼子事,取消口罩令是政府因應疫情發展所作的公共衛生決定,而禁蒙面法則旨在處理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兩者法理基礎不同。

 2019年10月5日,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1)條,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完全是因為當時社會上出現了無法無天的騷亂。許多蒙面示威者恃警方無法辨識身份而肆意破壞、投擲汽油彈,甚至襲警。實施禁蒙面法,原意就在於阻嚇暴徒,並在恢復社會秩序方面發揮一定作用。

 有意見認為,比禁蒙面法威力更強的《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已恢復安寧,禁蒙面法實在沒有維持下去的必要。不過大家要留意,本港國安隱患仍然存在,有需要防範暴力行為死灰復燃。這絕非危言聳聽,因為最近警方國安處才拘捕了一名23歲、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香港獨立」信息的女子,反映社會上仍有人死心不息、伺機而動。維護國安講求綜合施策,只要是管用的法律武器就不妨保留,禁蒙面法正是其中一個武器。

 一些奉公守法的市民擔心,上街戴口罩會否觸犯禁蒙面法。這完全是過慮,「禁止蒙面規例」僅對公眾集會、公眾遊行、非法或未經批准集結作出規管,其適用範圍十分清晰,針對的只是那些賊心不死的人。此外,「禁止蒙面規例」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假設有市民基於醫療或其他合理原因而戴口罩,不見得就會被認定為違法。倘若真的發生爭議,筆者深信警方會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辦事,衡量提出的原因是否合理。簡單來說,一般市民如果沒有破壞香港安寧的意圖,不必擔心,可以繼續戴口罩。

 目前,不少市民外出時仍會戴口罩。一些醫學專家指出,新冠病毒已成為風土病,其威脅已明顯減弱,部分市民僅僅因為「習慣」而繼續佩戴口罩。但隨着夏天將至,天氣炎熱,估計會有越來越多市民放棄口罩。屆時,相信「上街戴口罩會觸犯禁蒙面法」的擔憂將逐漸平息。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