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政總外參與暴動 12人罪成判囚4年至5年3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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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總外參與暴動 12人罪成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2023-03-25
来源:香港商報網

    12人涉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參與非法遊行,被控暴動罪,其中9人在審訊前認罪,1人於審前覆核之前認罪,其餘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批評,本案至少有500名暴動者參與,被告攜帶雨傘及呼吸過濾器等裝備,可見早有計劃,有一定組織及訓練。案發時,被告將汽油彈投擲到政總範圍內等,即使警方噴射藍色水劑及釋發催淚彈仍不肯散去,並惡意挑釁,行為甚為嚴重。

    鄭官續指,政總是政府運作的核心,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作出違法行為,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破壞前人辛苦建立的法治基石。

    12名被告依次是馮嘉文(42歲,電腦技術員)、歐陽志堅(45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31歲,測量員)、李德軒(28歲,程式設計員)、張馨文(23歲,學生)、譚宇權(25歲,客戶服務員)、陳澍峰(23歲,學生)、邱偉濤(27歲,商人)、林昊生(25歲,學生)、林耀俊(26歲,學生)、謝達志(31歲,醫生)及陳海蓬(28歲,商人),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政府總部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