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爭取上半年通過《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草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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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爭取上半年通過《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草案

2023-03-25
来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規範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5日)在《南華早報》撰文表示,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解說草案的建議和考量。他強調,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會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這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林定國指出,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禁止不具備在香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出任大律師,除非行政長官認為這不會涉及國家安全或有悖於國家安全利益,立法工作擬於今年上半年完成。他強調,這項建議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林定國續指,目前只有非常少數司法管轄區容許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以專案認許方式為案件辯護,相關申請近年在本港亦有所減少,過往4年每年只有不足20宗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申請臨時為案件出庭。不具備在香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申請臨時接納為案件出庭大律師,法院只有在確信這樣做符合公共利益時才允許;法院還需考慮案件是否異常困難或複雜,以及是否有合適的當地律師可用。而允許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辯護更是「聞所未聞」。

    林定國就修例理據提出四點解釋,首先,「一國兩制」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最優先,今次修例旨在讓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第二,修例保留了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並非尋求對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施加全面和絕對的限制,如果行政長官認同有關申請屬例外情況,申請人仍可參與案件;第三,修例釐清了行政長官和司法機構在處理海外律師問題時的角色,國家安全屬行政機關事務,行政機構對此亦有最終話語權;第四,修例堅持法治原則,尊重《基本法》保障的人權,而且不具追溯力,不會損害被告人選擇律師的權利。

    林定國強調,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是為了在各方面的考慮中取得適當的平衡, 在處理屬於行政機關憲制職責的國家安全問題的前提下,將保留香港普通法系的獨特優勢,並以尊重法院裁決權的方式 、法治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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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林定國fb。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