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禮賓府外縱火 25歲無業男判監32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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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禮賓府外縱火 25歲無業男判監32個月

2023-03-31
来源:香港商報網

 2021年7月1日凌晨,禮賓府外遭人投擲物品縱火。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在馬鞍山拘捕一名無業男,他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今日(31日)被判監32個月。

 被告王俊彥(現年25歲)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島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特區政府的財產,即禮賓府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說,縱火是嚴重罪行,必須處以嚴厲判刑,以起阻嚇作用,而且火勢往往不受控,有潛在風險。本案存在一系列嚴重情況,被告是有計劃行事,他事前記錄附近地理和站崗資料,並於案發當日凌晨縱火,身上亦有多用途刀等工具。

 法官表示,雖然辯方求情指案發地點距離禮賓府很遠,亦非人煙稠密的地方。惟該處有非常多植被,令火勢易於蔓延,一旦起火,情況一發不可收拾,故以4至5年作量刑起點亦不為過。法官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和認罪,心理報告亦指他重犯機會低,遂以4年作起點,終判被告監禁32個月。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半,被告將土製燃燒裝置,包括6個氣罐、2個白電油罐及2個松節水金屬罐,投進禮賓府後山,再攀入圍欄引爆,其後逃至上環乘巴士回家。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拘捕被告,在他家中發現一本筆記簿,內有時任行政長官、政府官員及其家人等25人名字,及部分人住址。筆記亦記載有禮賓府警崗數目、閉路電視鏡頭位置和周邊環境等資料,及製造土製燃燒裝置的物品清單和沙林毒氣化學程式。被告手機和電腦亦有「爆炸」、「炸彈」、「偷聽器」和「逃避刑事調查」等搜尋紀錄。

 頂圖:禮賓府資料圖片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