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國家安全不只是政治安全-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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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爭鳴】國家安全不只是政治安全

2023-04-12
来源:香港商報

 資深地區工作者 何博浩

 港人對於國家安全的認知大多數是源於《基本法》二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俗稱香港國安法),反對派經常攻擊港府是藉國安法進行政治打壓云云。但其實國家安全是一個非常廣義的概念,並不只是狹窄地形容政治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所謂內部安全問題,包括嚴防分離主義、無政府主義、顛覆活動、打砸搶燒、群眾騷亂暴動等危害國家根本;同時港府也需要警惕外部安全問題,包括外部勢力侵犯、顛覆、干預、滲透及國際恐怖活動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甚至挑戰國家政權安全以至領土和主權完整等嚴峻問題。

 現時《香港國安法》只設置了四個刑事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但國家安全不僅涉及到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還包括經濟、能源、環境、信息等多方面。保障國家安全對國家的發展和穩定、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國際關係和全球治理都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港府必須積極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力量。

 香港國安教育須與時並進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4月15日於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清晰的方向,突破了過往一般理解的傳統安全領域。傳統的國家安全領域泛指國土安全、軍事安全和政治安全,但隨着時代進步,傳統國安領域亦須與時俱進,而「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傳統的領域上再進一步深化發展,包括強調文化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網絡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太空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核安全、深海安全和極地安全等方向。港府理應以更宏觀的整體角度去全盤理解、實踐和推動國家的整體安全,香港的國安教育也必須與時並進。現時港府主要集中強調《香港國安法》和政治安全,但對於其他領域則較少提及,未能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原意。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7月1日第十五次會議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並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目的在於提高人民對於國家安全的危機意識、營造國民維護國安的氛圍、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培養國民身份認同。今年港府最主要是將4月15日定為紀律部隊訓練學校開放日以響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到來,但其實社會期待港府能夠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上做得更多,更積極地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教育意義,例如香港作為沿岸城市也能宣揚海洋安全的重要性,也可以在濕地及郊野公園推動生態安全的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