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全港各區打擊非法勞工 拘捕27人-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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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全港各區打擊非法勞工 拘捕27人

2023-04-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4月24日至昨日(27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光影行動」、「曙光行動」、連同香港警務處和勞工處執行的「權能者行動」,及連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和「風沙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9名懷疑非法勞工、7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逾期逗留人士。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56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車房、住宅大廈及餐廳,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名女子,年齡介乎30至50歲。當中3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一名女子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2名女子,年齡分別為36及51歲。

    於「權能者行動」及「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新界北區及葵涌區搜查24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回收場及住宅大廈,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8名男子,年齡介乎33至58歲。當中5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2男3女,年齡介乎27至74歲。被捕的逾期逗留人士為一名24歲女子。

    此外,於「風沙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上水新運路共拘捕5名內地旅客,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分別為5名男子,年齡介乎28至50歲。該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包括護膚品、化妝品、食品及奶粉。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圖:政府新聞處)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