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國安案擬准「案件呈述」上訴符合公義 並非輸打贏要-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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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國安案擬准「案件呈述」上訴符合公義 並非輸打贏要

2023-05-09
来源:香港商報網

    在現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下,高院原訟庭審理國安法案件,被告若獲3名法官裁定無罪,即使裁決理由可能有法律錯誤,控方亦無權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對此,律政司建議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讓控方有權就由3名法官組成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判庭,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所作的無罪裁決,可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即上級法院有機會推翻原審時的無罪裁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香港電台專訪時表示,目前在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裁決的刑事案,包括國安法案件,亦適用「案件呈述」上訴,修例只是讓高等法院與下級法院的機制一致,不存在輸打贏要。

    林定國指,有別於由陪審團裁決的刑事案,高等法院3位法官的定罪必然會有詳盡裁決理由,可能牽涉法律層面出錯,讓被告脫罪。認為控方要求上級法院糾正錯誤,做法符合公義。他說,目前在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裁決的刑事案,包括國安法案件,亦適用「案件呈述」上訴,修例只是讓高等法院與下級法院的機制一致,不存在輸打贏要。

    至於追溯力的問題,林定國指出,修例通過日起計,由3名指定法官裁決的國安法案件,都會適用「案件呈述」上訴,當局會積極努力爭取,快馬加鞭完成立法程序,但立法時間不會針對個別案件。

    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首讀前已充分聽取意見

    另外,政府提交的《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明日(10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修例規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相關草案3月提交立法會首讀,法案委員會開了兩次會議,公眾諮詢7日,林定國否認修例是「走過程」,強調法案首讀前已充分聽取議員意見,修例涉及的改動不多,過程已有足夠諮詢。

    林定國重申,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性質特別,常理而言不適合容許在港沒有執業資格的大律師擔任法律代表。由於每宗案件涉及的議題、焦點都不同,不適合由政府提供申請專案認為的「正面」或「負面」清單,反而由最熟悉案件的律師解釋申請理據更為適當。

    至於海外律師以及其當事人的政見和背景,會否納入審批考慮,被指「港獨」、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申請海外律師辯護是否一定被拒,林定國回應表示,不會完全不考慮背景,但亦不會單一來看,要視乎每宗案件,作通盤情況。(圖:港台)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