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全面落實行政主導 地區治理才有保障-香港商报
首页 > 新闻专题 > 评论 > 商报评论

【有一說一】全面落實行政主導 地區治理才有保障

2023-05-12
来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完善地區治理方案,一個主要原則就是要充分體現行政主導,通過選舉制度的修改,令議員產生辦法更多元化,從而排拒泛政治化的干擾,讓區議會回復到《基本法》的定位和職能。同時,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成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以及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成為香港地區治理的「上層架構」,再由地區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從而全面落實行政主導原則,讓區議會真正回復非政權性的諮詢架構。

 實現區會「去政治化」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扭轉區議會的泛政治化歪風,全面加強行政對地區治理的主導能力,從而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為地區發展注入更大的動力。回歸後相當長時間,反中亂港勢力不擇手段狙擊施政,在地區層面這種泛政治化的干擾尤為明顯,導致地區發展停滯不前。重塑後的地區架構,區議會、「三會」及「關愛隊」均會由政府直接領導、各司其職。有關安排將可確保地區事務諮詢主導權在政府,能更全面準確掌握社情民意,更有效運籌政府各部門資源,高效到位地推展地區服務,讓市民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22年的七一重要講話中,重申「特別行政區堅持實行行政主導體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行政主導是香港政治體制的核心,基本法有關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配置,行政權力始終處於主導地位。

 既然行政機關在香港的政治體制中具有主導性的地位和作用,這樣在地區治理上同樣應該充分體現行政主導。這既是香港政制的特色,更具有現實上的需要。始終,地區的行政權力都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上,要加強地區治理,不能靠區議會的坐而論道,必須依賴行政機關的集中資源,統籌推動。只有在行政機關處於主導地位,全面駕馭區議會,全面整合地區力量,香港的地區治理才有更堅實的基礎。

 過去區議會推行了多次改革,但每次改革都沒有聚焦於地區治理,反而是聚焦於選舉制度的修改。這樣的改革不但沒有加強區議會的地區治理能力,反而加劇了議會的泛政治化,令議員的注意力更多放在政治議題而不是地區事務上,甚至令區議會變成政治角力場。這樣的改革顯然與區議會的功能和屬性背道而馳,這次方案正是一次整頓和糾偏。

 提升施政效率造福市民

 經改革後的地區治理架構將分為兩個層級:第一層由政府高層主持的委員會,負責上級統籌、協調、領導的工作。第二層由地區民政專員主導,既是行政機關在地區上的負責人,又是區議會的代表,並且掌握住地區的「三頭馬車」:區議會、「三會」以及「關愛隊」,從而形成地區治理的主導力量。改革後的地區治理,將真正實現行政主導。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經常被外界詬病施政不彰、缺乏效率,很多困擾市民多年的地區問題,市民反映多年仍然未能解決,連基本的民生問題都處理不了,還談何地區治理?區議會的所謂「民主化」解決不了地區問題,區議會的「質變」更不斷削弱香港的地區治理能力。現在的改革方案,讓行政全面主導地區,領導地區治理工作,從而更有力地統籌各政府部門、運籌政府資源,更迅速地處理民生問題,回應市民呼聲。這次改革方案,重點正在於此。

 經過一系列選舉制度的完善,行政主導將更能體現,地區治理架構也將煥然一新,區議會將可真正扮演下情上達的角色,而且所反映的民意,將可以通過區議會以至政府上層的委員會予以解決,區議會主席也可以統籌特區政府的行政資源,協調不同政府部門解決,行政效率將可大幅增加。對地區發展而言,這套新的地區治理架構,亦有利於各區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尋找機遇,而不是如以往般討論來討論去,之後又要交由特區政府再研究一遍。完善後的地區治理架構,將可真正造福市民、造福香港。

[责任编辑:赵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