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指引6·1生效 散戶最快下半年可入場-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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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指引6·1生效 散戶最快下半年可入場

2023-05-24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證監會昨日公布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總結,確定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規管,將於下周四(6月1日)生效,並將允許散戶參與。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強調,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及支持創新。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預料,新指引生效後,散戶最快可於今年下半年在獲發牌的交易平台買賣虛擬資產。

 交易平台新牌照6‧1起接受申請

 據悉,《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牌照,同樣亦將於下周四開始接受申請。至於現時存在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蔡鍾輝稱,下周四前沒有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能繼續營運;至於當天之前已在香港營運的平台將設有過渡期,須於9個月之內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稱,下周四起,海外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若沒有在香港設立業務,就不能在香港招攬生意及推廣。屆時,證監會將積極留意市場情況,並作出執法行動。蔡鍾輝補充說,獲發牌的平台必須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透過「翻牆」進行交易,平台須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確保網際協議地址(IP Address)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

 穩定幣受規管前不供散戶買賣

 香港有關規管虛擬資產交易的其中一個重點,在於是否容許散戶參與。證監會表示,是次諮詢中,絕大多數回應者同意向零售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

 不過,有意見認為,由於很多虛擬資產並沒有任何實質內容,或是零售投資者無法充分認識和了解所涉及的風險,因此不同意供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對此,證監會稱認同零售投資者必須了解虛擬資產投資所涉及的風險,因此證監會將繼續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針對投資者進行有關虛擬資產及其交易各方面的教育工作。

 證監會又強調,批准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擬資產以供零售買賣,並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擬資產,亦非對該虛擬資產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

 對於應該容許哪些虛擬資產在港交易,證監會在諮詢文件特意提到,穩定幣的風險引發國際關注,而相關風險對穩定幣的穩定性有根本性影響,故此認為穩定幣在香港受到規管前,不應獲納入供零售投資者買賣。

 衍生工具交易將另行審視

 就虛擬資產衍生工具交易,證監會諮詢總結提到,大部分回應者提議,虛擬資產衍生工具應僅限於專業投資者買賣。如零售投資者可買賣虛擬資產衍生工具,便應設有全面的投資者保障措施。

 證監會稱,知道虛擬資產衍生工具對機構投資者的重要性,將於適當時候進行獨立審視。雖然虛擬資產市場有其他服務,包括收益、存款及借貸等,但證監會表示,不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該等服務。證監會強調,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主要業務是擔任代理人,及為客戶的買賣盤提供對盤的途徑,任何其他活動均可能導致潛在的利益衝突,因此需要提供額外保障。

 虛擬資產5大要點 話你知

 1.虛擬性質不具實體形態

 虛擬資產不具實體形態,是一種以數碼形式來表達價值,可以用作交易、轉移、支付以至投資的資產。

 2.始於比特幣

 比特幣是全球第一種主要的虛擬資產,而且市值最大,目標是應用區塊鏈技術,建立一個不需要中央機構或中介的電子貨幣體系。

 3.建基於區塊鏈

 與傳統交易不一樣,虛擬資產一般透過區塊鏈,進行毋須中央管理的去中心化交易。

 4.新興資產投機味濃

 據市場統計,目前全球有超過2萬種虛擬資產,不少虛擬資產參與者抱着投機炒賣的心態,希望在短期內捕捉巨額升幅,加劇了虛擬資產的市場波動。

 5.帶有多種不同的風險

 虛擬資產一般沒有內在價值,亦沒有任何政府或銀行支持,價格主要取決於投資者信心及市場供求,容易受市場消息影響。

 (資料來源:香港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 

 香港規管虛擬資產進程

 2018年11月

 證監會公布有意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指發牌制度屬自願

 2020年12月

 證監會發出首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予BC集團(863)旗下公司OSL Digital Securities

 2022年2月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產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推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

 2022年10月

 港府於金融科技周發表虛擬資產政策宣言,表示有意放寬虛擬資產予散戶參與

 2022年12月

 《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產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正式通過

 2023年2月

 證監會發表有關由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文件

 2023年5月

 證監會作出諮詢總結,《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

 為虛擬資產設交易後冷靜期不可行

 除了是否容許散戶參與外,今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的另一個重點在於投資者的保障問題。坊間有意見認為,應仿效保險產品為散戶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之前或之後「提供冷靜期機制」,惟證監會認為:在虛擬資產交易完成後設冷靜期並不可行,因為此舉將影響虛擬資產交易的其他客戶。

 證監會表示,現時並無就進行其他受規管活動,包括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中介人的零售客戶,施加開戶後冷靜期;由於平台營運者須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任何已建立業務關係的零售客戶應已由平台營運者評定為適合買賣虛擬資產。

 因此,證監會認為,在交易後設下冷靜期不可行,原因是自動化交易服務涉及配對客戶的交易,而解除或取消交易將影響平台的另一名客戶。

 另外,對於有意見指,證監會應禁止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誘因和金錢利益,證監會表示同意,並指已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中明確禁止提供饋贈,但費用或收費折扣除外。

 證監會又提醒,不論是在平台或平台以外的地方,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有責任確保其所登載,任何有關特定產品的材料是基於事實、持平及不偏不倚。

 金融壹賬通虛銀 收入增逾五成

 金融壹賬通(6638)境外業務今年以來保持增長勢頭,旗下香港虛擬銀行平安壹賬通銀行(PAOB)首季業務收入錄得3212萬元(人民幣,下同),按年增長51.6%。公司稱,將會持續滿足不斷增長的境外數字轉型需求,並抓住機遇。

 金融壹賬通昨公布3月止的第一季度業績。期內,錄得歸屬於股東的虧損淨額按年減少65.7%至1.09億元,歸屬於股東的淨虧損率按年優化19.4個百分點至-11.8%。期內錄得收入9.26億元,按年減少9.1%;毛利率按年增2.8個百分點至37.1%。

 金融壹賬通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沈崇鋒展望公司前景時稱,今年宏觀環境仍充滿不確定性,但金融機構客戶對數碼化轉型卻有迫切需求,內地監管環境亦有良好進展。首季公司與位於南非的合作夥伴Old Mutual和東南亞的若干頭部數字銀行的合作深化。

 期內,公司來自平安集團的收入按年跌2.2%至5.37億元,來自陸金所的收入按年跌44.7%至7135.7萬元,來自第三方客戶收入按年跌6.9%至3.18億元。沈崇鋒解釋稱,期內公司收入按年減少,主要是由於基於交易的收入和支持服務的收入減少所致。收入下降反映公司採取高質量發展策略,更專注於高價值產品並減少低利潤率的定制化項目。

(記者 鄺偉軒 蘇尚) 

[责任编辑:罗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