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議政】篤行不怠 違法必究-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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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議政】篤行不怠 違法必究

2023-06-27
来源:香港商報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政協委員 林至穎

 2020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香港國安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回望《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三年,這一切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啟示?

 首先,《香港國安法》是令香港重回安定的重要基石。時光飛逝,近3年時間證明《香港國安法》發揮着定海神針的作用。該法實施以來,暴亂余波得以平息,社會秩序得以恢復,香港重新成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如今,全球資本對香港恢復信心,香港金融中心指數排名維持在第四,依然備受國際肯定,位列全球前十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市民的國民身份認同有所增強,有最新民調顯示:自稱為「香港人」之比率為32%,下跌明顯,創2012年以來新低;自稱為「中國人」的比率是20.5%,創2017年以來新高;而自稱為「中國的香港人」之比率是34.1%,創1997年有紀錄以來新高。由此可見,《香港國安法》推動社會多個領域撥亂反正,為香港繁榮安定打下堅實基礎。

 第二,我們應全面準確貫徹國安法,堅決維護其權威。《香港國安法》因應當年黑暴勢力肆虐、圖謀奪權的亂象而生,果斷實施後,本港政治狀況根本好轉,從此國家安全和社會發展都有了「保駕護航」。全面準確貫徹《香港國安法》,堅決維護其權威,就要求相關部門和機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無論違法者在香港還是竄逃至海外,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應該看到,《香港國安法》雖然成效彰顯,但還不足以補全「23條立法」之缺口,特區政府須填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空白。《基本法》第23條草案中,「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等5個重要範疇,《香港國安法》中並未涵蓋。《香港國安法》第七條明確要求:香港特區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日前,行政長官李家超也已明確表示,今年或明年一定要完成23條立法。故此,完成23條立法既是貫徹《香港國安法》的應有之義,更是特區重要的憲制責任。

 總括而言,《香港國安法》實施將近3年,時間和實踐都證明該法是香港安定繁榮的重要基石。接下來我們更應篤行不怠,繼續全面準確貫徹《香港國安法》,堅決維護其權威,並就《基本法》23條立法做好鋪排,適時提上日程。

[责任编辑:罗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