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人民銀行、深圳外匯管理局聯合深圳市商務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印發《深圳金融支持外貿穩規模優結構的指導意見》,該文件總體原則要求各金融機構增強穩外貿服務意識,突出優結構支持重點,統籌防風險與穩增長。
據悉,深圳作為外向型經濟城市,外貿出口連續30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對穩住經濟大盤具有重要意義。
該文件圍繞進出口信貸、跨境資金結算和外貿綜合金融服務等方面提出四個方面24條具體舉措,首先,加大進出口信貸支持,助力外貿企業降本增效。鼓勵金融機構抓實抓好外貿領域信貸投放,積極滿足民營、中小微企業外貿融資需求,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創新信貸產品,穩定和擴大重點領域進出口,發展外貿供應鏈金融;培育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融資中的使用。
其次,優化跨境結算服務,促進外貿創新發展。鼓勵金融機構提升跨境貿易收支便利化水平,拓寬外貿新業態跨境結算渠道,促進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等規範創新發展;鼓勵銀行及相關機構便利重大交易平台跨境結算,提升本外幣跨境資金統籌使用效率,支持跨境貿易結算境內外聯動。
再次,豐富配套金融支持,優化外貿發展金融環境。鼓勵銀行服務外貿企業增強應對匯率風險能力,降低經營風險;支持金融機構推廣應用跨境金融服務平台場景,參與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建設,推動銀政企對接;加快落實「金融支持前海30條」。
最後,抓好工作落實,充分發揮政策實效。要求各金融機構加強外貿金融政策和產品服務宣介,加強科技賦能,強化組織實施。
另據了解,此前深圳人民銀行、深圳外匯管理局印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試點主要內容包括:優化整合現有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相關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業;增大企業跨境資金運營自由度,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支持跨國公司以人民幣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簡化備案流程及資金使用相關材料審核。
近期深圳密集發文,是深圳金融監管機構支持實體經濟高水平開放與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深圳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記者 何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