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回應:中山潤田舉報為不實信息-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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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回應:中山潤田舉報為不實信息

2023-07-13
来源:香港商報網

 7月12日,中炬高新的「寶能系」股東中山潤田投資有限公司(下簡稱:中山潤田)發布聲明,實名舉報中山火炬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火炬集團)、上海鼎暉雋禺投資合夥企業、嘉興鼎暉桉鄴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中山火炬工業聯合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公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涉嫌虛假訴訟、操縱證券市場,導致中炬高新及股東、廣大投資者(約6.7萬名)約500億元(人民幣,下同)巨額經濟損失。

 針對此舉報,7月12日21:48,火炬集團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山火炬工業集團」發布了《關於中山潤田發布不實信息的嚴正聲明》(以下簡稱「聲明」)。聲明指出,2023年7月12日,中山潤田罔顧事實和法律,在其公司官網發布舉報包括中山火炬工業聯合有限公司等相關主體涉嫌虛假訴訟、操作證券市場行為,目的是為了干擾上市公司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872.SH)董事會改組。該舉報內容肆意抹黑,捏造、歪曲事實,惡意損害他人聲譽,擾亂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秩序,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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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21:48,中山火炬集團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關於中山潤田發布不實信息的嚴正聲明》

 《上海證券報》於7月13日00:00發文《火炬集團反擊!上交所出手!》。文中針對此次中山潤田的舉報,展示了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內容。上交所鑑於上述情況,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大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規範行使股東權利,不得影響公司治理和經營正常運作。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媒體向市場發布有關於上市公司的信息時,應當審慎客觀,避免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誤導。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應當遵守信息披露原則要求,不得濫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發布不符合相關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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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上交所做上述表態之後,7月13日16:25,火炬集團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山火炬工業集團」又發布了16秒視頻,內容為「火炬國資回應:寶能系舉報為不實信息,火炬國資不存在操縱證券市場行為」。並拍攝了「中山潤田公司在中山的辦公區已人去樓空」的畫面。(記者 黃鳳鳴)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