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訂立「好人法」保護行善者-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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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爭鳴】訂立「好人法」保護行善者

2023-07-24
来源:香港商報

 城市智庫研究員 吳家俊

 今年7月1日的授勳名單,各勳賢實至名歸,其中一位獲銅英勇勳章的市民,正是早前見義勇為奮不顧身阻止商場命案的途人。該不幸案件惹社會熱議,深思市民在街上見危急情況,大家應否即時施以援手,抑或旁觀免惹麻煩。

 世界各地都有俗稱「好人法」的法律,立法目的大同小異,都是保障施救者,使施救者能無後顧之憂地去進行拯救行為,即使在施救時造成損失傷亡,亦可獲豁免因過失而產生的法律責任,旨在鼓勵途人仗義救援。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是國內最早制定「好人法」,又稱「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的州份,今天加拿大、英法德等國都有類似法規。日本雖未有「好人法」,但在日本《民法典》的緊急行政管理規定亦有近似條文;中國內地從《民法總則》年代至今天的《民法典》,都有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而造成受助人損害的行為,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港並沒有「好人法」或「好撒馬利亞人法」,普通法亦不會懲罰袖手旁觀者,在香港做「好人」雖可受到普通法保障,合乎某些條件例如施救者與被救者互不相識、施救者拯救手法合乎常理等,法庭會視乎個別情況免除法律責任,但一旦被救者認為施救者有嚴重疏忽或使用不合理施救手法,導致人命或財產損失,卻又可以向對方追討賠償。所以在香港未訂立「好人法」下,途人要注意施救時的紀錄,例如拍下過程以保障自身權益,由此角度看,「好人法」的確有存在價值。

 內地相關法律實施後,社會反應正面,至少讓義不容辭人士解除後顧之憂,讓善行善意得到尊重,大力弘揚了社會主義優良價值觀。記得很久以前,港人回到內地時會批評途人遇事冷感,不敢挺身相助,但時至今日,內地途人見義勇為的善舉比比皆是,「好人法」有助提升社會和諧感。

 在本港如要訂立「好人法」,至少要清楚定義施救是否須強制,德國法律就要求公民在必要情況下有義務提供急救,有急救知識才可考取駕駛執照。若效仿德國,本港懂急救的市民為數不多,衍生推動全民學習基本急救,反效果是為免除履行義務,有些市民會放棄學習急救,結果可能適得其反。另一是要清楚釐定不合理拯救的原則,若不合理拯救標準太高,容易被濫用,更可能令意圖施襲人士利用「好人法」掩飾傷人行為。

 訂立「好人法」帶出的細節不少,社會各界可以進一步探討,只要總體利多於弊,還是值得市民大眾繼續關注的。

[责任编辑:杨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