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獨歌」不禁有違法治 上訴是必須也是必然-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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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獨歌」不禁有違法治 上訴是必須也是必然

2023-08-05
来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徐浩華 時事評論員、香港國際音樂節主任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作出判決,拒絕律政司提出禁制「港獨」歌曲的臨時禁制令申請,這一結果引起社會強烈質疑。實際上,「獨歌」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早已造成惡劣影響,加之反中亂港勢力正變本加厲利用「獨歌」進行煽動,申請禁制令有着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法律基礎。有關判決存在明顯錯誤,司法機構亦未能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對此,律政司應積極研究判辭並適時提出上訴,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早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上述「獨歌」就已大肆傳播,煽動黑暴及分裂國家,影響甚深。而過去一段時間,在國際體育比賽中,無論是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抑或相關負責人無心之失,這首歌亦多次被當作中國國歌播放。此等亂象,都嚴重損害國家尊嚴、民族感情和法治權威。禁播這樣的「毒」歌,完全符合大眾期望和法治要求。

    然而,司法機構面對律政司合情合理合法的申禁,竟以所謂可能導致「一罪兩審」、寒蟬效應等為由予以拒批。判決一出,不僅公眾大失所望,還向亂港分子和國安意識薄弱的人士發出了錯誤訊息,令一度有所收斂的「獨歌」上架「復活」,再次在社交平台廣傳,讓人誤以為傳播這類煽動歌曲無需承擔任何後果,負面效應不可謂不大。尤其對於國安意識尚未完全成型的青少年來說,這是嚴重的誤導,他們若在有心人欺騙或受朋輩影響下繼續傳播「獨歌」,就可能會以身試法、貽誤終生。

    更須指出的是,有關判決只注意到法律執行等技術問題,低估了禁制令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忽略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凌駕性要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當國家的核心利益,包括領土、主權、政權遇到危險,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社會的穩定、人民的福祉就無從談起。因此,香港國安法規定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有效維護國家安全。而這次判決再次反映特區司法機構部分人員對維護國安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未能很好地履行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的法定職責。

    此外,前述「禁制令可能造成寒蟬效應」屬於偽命題,實質是錯誤理解了自由和權利之間的關係。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港人的應盡之責。判決顯然過度保護所謂「言論自由」,未充分考慮「獨歌」的煽動性和危害性。

    為全面釐清相關法律觀點,向民眾釋放正確訊息,提升全民國安意識,特區政府必須就有關錯誤判決積極提出上訴。這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應有之義,亦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