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證監會發文稱,觀察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使用不當的經營手法。告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注意這些不正當行為會帶來的潛在法律及監管後果,並提醒投資者提防在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
證監會提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訛稱已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這些失實且誤導的聲稱令公眾誤以為該交易平台符合證監會的監管規定。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買賣虛擬資產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
證監會告誡投資者提防在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公眾目前可接觸的大部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不受規管。當證監會批准某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時,便會更新在其網站上發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