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正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消息指,處方初步建議,改以4星期為計算工時的基礎,並提出4個工作時數的門檻,分別是72小時、68小時、64小時和60小時,逾7萬名打工仔受惠。勞方認同修改計算方法,資方則憂慮經營成本上升,或影響僱主招聘意慾。
勞方支持修訂方向
勞聯主席林振昇同意修訂方向,指過去有僱主會要求僱員減少4個星期的總工時,以逃避支付福利責任,他認為修例可以減低僱主「走法律罅」誘因,又認為如果將門檻訂為4星期內工作滿72小時,就與現行安排分別不大,希望可以降低門檻至60小時,涵蓋更多兼職打工仔。
勞聯副主席譚金蓮亦歡迎政府檢討「418」,她表示,近年愈來愈多零散工,僱主提供工作的形式亦改變,認同要檢討「418」。譚金蓮指,現時很多「假兼職」情況,不少僱主以每周工作18小時作為界線,規定員工不能工作超過18小時,若改為4周計算總工時可保障更多勞工,有助避免僱主濫用漏洞。她認為,「472」(即4周工作滿72小時)只是協商基礎,希望會有進步,至少向「468」方案發展。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周小松表示,支持改以4周工時作為計算基礎,相信能堵塞現有漏洞,令部分僱主不能再刻意逃避為僱員提供福利。他又說,站在勞方角度,當然傾向希望工時越短越好,指門檻越低,就能保障越多勞工;但最終仍有待勞顧會商討出勞資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時數。
資方憂經營成本上升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檢討「418」無可厚非,但目前飲食業經營環境欠佳,「就算要改,最好維持72小時4周總工時。」他指若進一步降低4周總工時,僱主請人時便會考慮成本,甚至令原本短缺的人手更緊張。他促請政府考慮對僱主的成本影響,盡早與業界討論,及建議可釐定清楚工時計算方法的標準。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認為,可將門檻訂為4星期內工作滿72小時,並假設當總工時降低至60小時,估計最少有6萬從業員收入受影響,僱主或透過控制僱員4周總工時以節約成本,變相令僱員工時減少,收入也減少。徐汶緯又指,勞工處若是現時檢討相關規定,會令業界「百上加斤」,建議勞工處可將檢討時間延後,「可以等待社會的勞動力可以滿足需求時,再做決定都不遲。」
俗稱「418」的《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規定自1990年6月起推行,勞工界多年來要求檢討門檻,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亦多次討論。上屆政府於2021年在《施政報告》重提檢討「418」規定,惟最終沒提交檢討「418」的立法建議。去年10月,現屆政府首份《施政報告》提出檢討「418」規定,去年底在勞顧會討論,勞資雙方委員達成共識接受改為4周計算總工時。
圖源: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