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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檢討「4118」合約規定 優化兼職員工權益

2023-08-16
来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顏汶羽

    勞工處正檢討《僱傭條例》下「41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有報道表示,勞工處初步提出4個方案,新建議下將不再逐周計算工時。4個方案分別要求僱員在4周內共做滿72、68、64、60小時,就可享更多法定僱傭福利,並估算4方案依次分別約有9000人、約1萬人、4萬多人及7萬多人受惠。據悉,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情況。

    4118連續性僱傭合約安排沿用多年,常出現無良僱主利用制度「漏洞」,強迫員工放無薪假以剝削他們,加上近年工作趨勢有變,兼職情況越趨普遍,改革「4118」安排實屬必要。

    自最低工資實施後,部分行業如清潔、飲食、銷售、保安等低技術工種開始出現「兼職化」的趨勢,僱主往往透過增加聘用兼職僱員以節省成本。而近年有不少年輕人選擇加入「斜槓族(Slash)」行列,由傳統打工仔變身成發展多重職業生涯的自由工作者,「兼職化」的趨勢不再只限於低薪行業。

    透過修改「4118」僱傭合約,可以立法的方式加強保障兼職員工,但筆者仍擔心由逐周計工時改為每4周計總工時的方案可能會出現新的漏洞,例如僱主可能會改為以每4周解僱員工一次,隔4周後再次聘請的方式逃避責任。故此,筆者建議兼職員工的權益應按其工作時數,按比例獲得《僱傭條例》的保障,相信勞資雙方也能接受這個循序漸進的政策改變,也合符條例的精神。

    對於勞工處提出不同總工時方案建議,筆者則認為應讓兼職工友按比例獲得《僱傭條例》保障,即不同工作時數可享不同比例的有薪法定假日、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福利。這樣的做法能避免出現新的漏洞,例如僱主可能會改為以每4周解僱員工一次,隔4周後再次聘請的方式逃避責任。相信勞資雙方都能接受這個循序漸進的政策改變,亦合符條例精神。(中通社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